早起傻一天

千苏,间歇性凯苏

K歌之王【真.番外】我的朋友不可能这么[哔——]

故事虚拟,人物虚拟,背景虚拟,三虚产品。

不要上升,不要发散,如有雷同,算我抄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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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自从王俊凯追到燕都去之后,易烊千玺同学与我的微信往来便多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 说实话,有的时候淡定如我看到千玺传过来的吐槽内容,都忍不住想把王俊凯掐死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为了顺畅地追千玺,王俊凯在燕都成立了个人工作室——我很支持他的做法,他刚刚获得了重要的人脉,又收获了巨大的人气,理应在更广阔的天地获得更远大的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 而且年后我也打算北上了,正好让他给我探探路,诶嘿。

         但是王俊凯这厮好死不死选了千玺练习舞蹈的那栋大厦,而且他的工作室就在千玺舞社的正对面。

         千玺不止一次的跟我抱怨,问我王俊凯哪儿来那么多神曲储备,每天变着法儿地在他们舞社拿大喇叭功放歌曲,今天《不潮不用花钱》,明天《两只蝴蝶》。

         就在千玺给我发的语音中,我都能清晰听见背景音是绕梁三日的《摩的大飚客》。

 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,我的,金牌,御用,作曲的,音乐品味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一边义愤填膺地帮骂王俊凯,一边偷偷删除X狗音乐里那些千玺抱怨过的歌名。

         人永远只有在被别人点醒的时候,才能感觉到羞耻啊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其实我偶尔会心酸地觉得,每每易烊千玺发微信跟我抱怨,都像是一种隐形的秀恩爱。

         但与萌帅的千玺小朋友比起来,王俊凯对我犯下的罪行明显更为罄竹难书。

         今天传一张图:千玺练舞的背影,帅。

         明天传一段文字:我觉得我快成功了,我昨天打了个喷嚏,今天千玺就给我倒了一杯热水。

         后天传一条语音:“听听这首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 我不屑,哼,是不是千玺唱歌了?点开一定,还真是,但歌的旋律却让我整个人惊呆。

         这不是王俊凯最喜欢的那首宝贝曲子吗?这首歌超好听,但他一直藏着掖着谁也不给,说什么是他十七岁的处女作纪念意义非凡绝不让给别人云云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好听吧?”王俊凯的得意隔着手机都能具象化出来,“千玺的声音真的超棒,他就是太害羞了,不然我一定把他签到我工作室,天天写歌让他唱,然后统统私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 虽然王俊凯说的话有夸张成分,但不能否认,千玺的声音的确好听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听易烊千玺唱过歌了,但还是忍不住把这首歌循环了好几遍。王俊凯的曲子好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,易烊千玺这小孩天生一把好嗓子,低音磁性,高音柔和,唱什么都自带深情,是时下最流行的情歌混一点民谣的那种唱法。

         但我还是没法从震惊中回过神儿来:“你……你居然连这首压箱底的歌都交代出去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 很快,王俊凯的语音就传回来,他轻笑了一声:“废话,我连我自己都交代出去了好吗?”

 

         千玺生日第二天,我正好也在燕都参加颁奖典礼,那天晚上便应邀出席了王俊凯为千玺补办的“至爱亲朋生日会”。

         地点:山城小吃。

         人物:王俊凯,易烊千玺,我。

         入席,我方知,头天晚上易烊千玺正儿八经的生日会连那个小桐妹子都获邀了,王俊凯却不能出席,这正心里不痛快呢。

         王俊凯不痛快,易烊千玺也冷着脸。我汗如雨下,吃的如坐针毡。

         吃到一半,王俊凯憋不住了,气哼哼地离席片刻,然后拖了只巨大的熊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看着千玺嘴边的梨涡绷不住地越陷越深,越陷越深,心里乐开花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不枉我拐了十万八千里从千玺口中打听到了他喜欢的礼物,王俊凯这小子给我写十首歌都不能报答我对他的恩情啊。

         见千玺终于笑了,伸出胳膊要接熊,王俊凯激动的屁滚尿流,浓情蜜意地把熊推过去,那眼神儿闪的,犹如怀春十六载误嫁短命夫守寡七八年忽遇小相公的饥渴人妻。

         易烊千玺满意的揉揉熊,然后从兜里掏出一张卡片递给王俊凯,脸红得飞起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补给你的……生日礼物。”他故作镇定地嘟囔着,然后把整张脸埋进了熊里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凑过去跟王俊凯一起看。

         中华人民共和国,居民身份证。

         王俊凯看着身份证上标着的出生年月日,幸福得虎牙乱飞,猫纹一脸,眼挤成缝,代表着现充的泡泡几乎要将我淹没。

         X了狗了,X了单身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冷静地把碗里的抄手一口气倒进嘴里,拿起外套识相离去,留给王俊凯一个点赞手,事了拂衣去,不留功与名。

         兄弟,加油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走在人来人往的燕都街头,我突然感到有什么冰凉的东西落在鼻尖,抬头一看,铺天盖地的晶莹纷飞着向我压下来,原来是下雪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望着这在山城从未见过鹅毛大雪逆着昏黄的路灯漫天飞舞,不知道为什么,我突然想起《I 是歌手》决赛之夜那个主持人说过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 人生海海,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幸福不容易……

         真的,不容易。

         所以王俊凯和千玺,你们一定一定,要幸福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我正在感慨,突然手机震动起来。一看,咦,是王俊凯。

         这么快?!哎哟……我淫笑着接通了电话。

         结果那头传来的却是千玺兴奋的声音:“源儿!!下雪了!!好大!!嗷嗷嗷我要去未X湖堆雪人!!王俊凯不让我去,你去不去?”电话那端隐约还有王俊凯苦口婆心的劝阻声传来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……哼哼,嘿嘿嘿,呵呵呵呵,哈哈哈哈哈。

         我笑,我得意地笑。

         “当然去,这大好雪景,美丽的校园,怎能不堆雪人?!”我激情万丈地往回走,“我马上回去,千玺,high起来!!”

         这良辰美景,不能让我一个人孤独寂寞冷啊是不是?王俊凯,你就自己撸去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~!!!!

~End~



我又作死的……换了源视角_(:зゝ∠)_

自己感觉这样才终于比较完整地讲述了这个故事吧……大概= = 

总之,这个关于幼稚的大人和装成熟的未成年的故事到这里(应该)就完全结束了~谢谢大家的喜欢,鞠躬

我们《磨人的大侠》见 ^ 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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